项目名称:项目公司第三方税务咨询服务
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JXST-GF-CW-FW-2023-0001
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 江西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0326 第一章 谈判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12
第四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25
第六章 评审标准26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公司第三方税务咨询服务,采购人为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其所需的服务项目采取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一、谈判编号:JXST-GF-CW-FW-2023-0001 ;
二、项目名称:项目公司第三方税务咨询服务;
三、服务期限:2023年7月-2026年6月,共三年;
四、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五、采购内容:
1)采购控制价:45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其中宁都时代星辰项目20万元,九龙湖江山云著项目25万元;
2)采购范围: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范围内(暂按现有自操盘项目:宁都时代星辰、九龙湖江山云著)提供常年税务咨询服务;
3)服务内容:①根据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及时向项目公司提供相关税收的最新政策法规。
②对于税务机关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并针对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政策的具体应用上提出建设性意见。
③对项目公司提出的税收政策问题进行解答,积极响应。
④由专业税务顾问上门提供服务:项目公司涉税处理指导服务;项目公司账务处理指导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公司财税处理问题出具《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
⑤对项目公司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全程参与提供涉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协助项目公司减少税务风险(专项税收筹划另行计费)。
⑥协助项目公司处理税收稽查及企业自查工作,协调项目公司涉税解释与说明。
⑦在服务过程中就如遇涉税疑问或政策执行等问题,需积极配合,做好与相关税务部门及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
4)与宁都时代星辰、九龙湖江山云著项目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存续必须不少于3年(注册时间在2020年6月1日以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评级证 AA级以上;
3)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业绩要求:近4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3个(含)以上项目的地产类税务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关键页,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发布谈判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通过邮件形式获取谈判文件,采购人邮箱:2744131798@qq.com:。投标供应商收到谈判公告后于2023年6月25日17:00前邮箱回复是否参加本次谈判。
八、响应文件的提交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1.谈判时间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携带盖公章的授权委托函的代表参加。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在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36楼)。
九、谈判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2023年7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36楼)。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36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1373290689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项目公司第三方税务咨询服务 谈判编号:JXST-GF-CW-FW-2023-0001 |
2 | 采购人: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13732906891 |
3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缴纳形式:/ 缴纳金额:/
|
4 |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
5 |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U盘电子版扫描件1份 |
6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7 | 谈判时间:2023年7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 |
8 | 服务项目评分细则:详见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 |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处理 | |
10 | 谈判有效期:90天 |
二、采购人与供应商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3. 合格供应商
3.1 详见“谈判公告”。
4. 供应商代表
4.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5. 谈判费用
5.1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谈判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第六章 评审标准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谈判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邀请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7.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8.1 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8.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谈判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推迟谈判截止时间。
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
9.2谈判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谈判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2.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谈判文件附件3)。
1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项目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项目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 对满足服务要求的详细说明。
2) 对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4. 谈判报价
14.1投标报价应是谈判文件所约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以人民币报价。
14.2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方式。报价包括咨询费、税金、差旅费等全过程的所有费用。
14.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中的服务需求计算项目价格。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服务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服务需求有异议,须在开标前1天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服务需求已包含的所有内容。
16. 谈判有效期
16.1 谈判有效期应自谈判之日起,并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U盘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扫描件(盖章版)1份。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谈判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8.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U盘电子版与正本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18.2 为方便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18.3供应商应将18.1条和18.2条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8.4 内外层信封均应:
封口处有谈判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8.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谈判截止时间
19.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公告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
20. 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0.1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1. 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
21.1 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 谈判小组
22.1本次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自行组建,谈判小组成员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23. 谈判程序
23.1采购人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参加谈判的代表应持正式授权委托书签到并出席本次项目谈判。
23.2采购人和监督部门查验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身份及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谈判地点。
23.3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谈判内容,并进行初审。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3.4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未提交谈判响应书;
未提交报价表;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谈判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谈判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付款方式的;
报价低于最终评标基准价平均值的85%作为无效报价。
24.谈判
24.1谈判小组按照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上的谈判。
24.2谈判双方可就技术、商务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24.3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4 当全部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再次进行报价或本次谈判失败。若再次报价仍超出采购预算,谈判小组可宣布本次谈判失败。
24.5谈判开始到中标单位确定后,谈判小组、采购人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谈判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25.1综合评分法:在各谈判响应文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排序。
26.1从谈判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谈判有关事项与谈判小组接触。
26.2 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 谈判小组将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
27.2 谈判结束后,采购人自行编制谈判报告。
27.3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予以确认,并依据谈判报告的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
28.公示
28.1 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将在网上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
28.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29. 成交通知书
29.1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处理。
30.2 谈判文件、中标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其他
31.1详见供应商须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涉税服务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服务的项目和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担任甲方常年税务顾问(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①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税收的最新政策法规,并以上门服务或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提供给贵公司。
②对于税务机关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并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在政策的具体应用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提供给贵公司。
③对甲方提出的税收政策问题进行解答,积极响应并将书面咨询解答记录提供给贵公司。
④由专业税务顾问上门提供服务:(1)甲方涉税处理指导服务;(2)甲方账务处理指导服务;(3)甲方涉税咨询及账务咨询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甲方财税处理问题定期向甲方出具《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4)若遇临时咨询事项需上门服务的,双方协商预约时间。
⑤对甲方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全程参与提供涉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协助甲方减少税务风险(另专项税收筹划另行计费)。
⑥协助甲方处理税收稽查及企业自查工作,协调甲方涉税解释与说明。
⑦在服务过程中就如遇涉税疑问或政策执行等问题,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与相关税务部门及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享有获得《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服务的权利。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操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3、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不合法的涉税服务。
4、应乙方的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合法;但相关资料应以涉税服务之必需为限。
5、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业务资料。
2、乙方有权邀请甲方派出有关人员配合工作。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法的涉税服务要求。
4、乙方有义务对有关涉税服务项目委派称职的工作人员予以操作,为甲方提供的涉税服务必须及时、准确、合法。
四、收费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完成本委托事项服务费共计 元整( 元)。
2、上述费用自服务满6个月之日起10日内支付40%,自服务满18个月之日起10日内支付40%,尾款自服务满24个月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非乙方过错原因而单方终止委托,则乙方收取的税务费用不予退还。
2、乙方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单方终止服务,或不能完成甲方提出的涉税项目或服务,乙方应将未完成工作的委托服务费用一次性返还甲方。
3、甲方6个月内对乙方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需支付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4、应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如不完整、不真实或不合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乙方提供的涉税服务内容如确属不准确或不合法,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受的经济损失。
6、乙方必须恪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由乙方造成的此次涉税服务范围所触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外泄,由乙方负完全法律责任;对于乙方获知的涉税服务范围以外的商业秘密如有证据证明确属乙方外泄的,乙方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7、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执行,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8、凡在本协议委托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应先争取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则可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9、本约定书壹式四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江西南昌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通过谈判项目的谈判公告(谈判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服务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7.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单 价 | 备 注 |
1 | 宁都时代星辰 |
|
|
2 | 九龙湖江山云著 |
|
|
合计 |
|
|
注: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18.2条的规定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也应附有此表。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须知
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存续必须不少于3年(注册时间在2020年6月1日以前);
1)、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附后);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4.投标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3-5.业绩材料:(格式附后)
3-2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致: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3-5 业绩资料
业绩要求:近4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3个(含)以上项目的地产类税务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关键页,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采购需求
1)采购控制价:45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其中宁都时代星辰20万元,九龙湖江山云著项目25万元;
2)采购范围: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范围内(暂按现有自操盘项目:宁都时代星辰、九龙湖江山云著)提供常年税务咨询服务;
3)与宁都时代星辰、九龙湖江山云著项目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1)根据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及时向项目公司提供相关税收的最新政策法规。
2)对于税务机关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并针对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政策的具体应用上提出建设性意见。
3)对项目公司提出的税收政策问题进行解答,积极响应。
4)由专业税务顾问上门提供服务:项目公司涉税处理指导服务;项目公司账务处理指导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公司财税处理问题出具《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
5)对项目公司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全程参与提供涉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协助项目公司减少税务风险(专项税收筹划另行计费)。
6)协助项目公司处理税收稽查及企业自查工作,协调项目公司涉税解释与说明。
7)在服务过程中就如遇涉税疑问或政策执行等问题,需积极配合,做好与相关税务部门及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六章 评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存续必须不少于3年(注册时间在2020年6月1日以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评级证 AA级以上;
3)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业绩要求:近4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3个(含)以上项目的地产类税务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关键页,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性审查
1、满足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
2、投标有效期须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3、须按谈判文件“第四章附件3”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
5、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响应必须与事实相符,不得有虚假投标;
6、不得提交可调整报价;
7、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85%作为无效报价;
8、不得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9、须满足谈判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要求。
10、须满足谈判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11、须满足谈判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的服务要求。
三、评审标准
(一)、谈判安排
1.1谈判小组:本次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自行组建,谈判小组成员3人及以上单数。
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1.2评标步骤: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谈判内容,并进行初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3谈判:
1.3.1谈判小组按照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上的谈判。
1.3.2谈判双方可就技术、商务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1.3.3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
1.3.4谈判开始到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谈判小组、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谈判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1.4 谈判文件的修正: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5 评价与计分:对各谈判响应文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排序。
1.6 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7 谈判小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
(二)谈判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 | 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的计算: 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且投标报价不超过谈判文件约定的采购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示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当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 投标总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 投标总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 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足1%的部分按1%计算。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85%作为无效报价。 |
2 | 商务分 (1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20年及以上税务师执业经验的得5分,10年以上未满20年税务师执业经验的得3分,5年以上未满10年税务师执业经验的得1分。(5分) 评分标准:提供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执业经验以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年限计算。 2、近两年获得省级(行业)或以上荣誉的,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荣誉奖0.5分,本项最多得5分。(5分) 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具有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评级证 AAA级以上(含AAA级)得5分。(5分) 评分标准:提供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技术方案分(50分) | 提供详细的服务响应方案,本项满分50分。(50分) 评分标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响应方案评分。 响应方案满足需求(满分10):差(1-3)一般(4-6)优秀(7-10); 响应方案保障措施(满分20):差(1-5)一般(6-10)优秀(11-20); 响应方案现场答辩(满分20):差(1-5)一般(6-10)优秀(11-20)。 |
4 | 业绩分(15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顾问及咨询服务的业绩情况,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的1个得4分,合同金额50万(含)以上的1个得2分,合同金额20万(含)以上的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5分。(15分) 评分标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备注: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排序前三的供应商的投标材料进行核查,严禁虚假应标,串标围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候选排序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