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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赣房城投时代星辰项目广告企划推广工作采购项目谈判文件
日期: 2023-05-23

 

 

项目名称:宁都赣房城投时代星辰项目广告企划推广工作采购项目

 

 

 

谈判文件

 

 

中国 江西

 

 

 

 

第一章 谈判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

第四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51

第六章  评审标准   1

第一章 谈判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宁都赣房城投时代星辰项目广告企划推广工作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现就其所需的服务项目采取谈判方式采购。

1、(项目)名称:宁都赣房城投时代星辰项目广告企划推广代理工作采购项目

2、采购限额及服务周期:采购控制价为:5万元/月,服务周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12个月,具体周期已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3、采购内容:包括此项目的项目月度/季度/年度推广策略及推广计划广告推广实施阶段的创作、微信及公众号等自媒体宣传内容及发布工作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供应商必须具有推广咨询等相关营业范围或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在近二年内(2021年1月1日后)至少有过一个可售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及两个可售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的企划推广业绩②投标人须有连续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良好经营证明(财报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文件获取方式:从2023年 5 /日至2023年5 /日,每天9:30~11:30,14:00~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单位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358254528@qq.com),营销客服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

6、响应文件的提交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5 31 14 00

7.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线上电子邮箱投递以及线下送达两种方式,

(1) 线上方式:供应商需将谈判响应文件盖章扫描压缩并设置密码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358254528@qq.com。(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下附图)

(2) 线下方式:供应商需将谈判响应文件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客服部(收件人:黄女士,电话:1597069060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36)。

注:本次谈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以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为主,当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保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文件。

7、谈判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2023年5 31 14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

投标单位需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密封的投标谈判响应文件到达开标地点,参与现场开标,投标单位未到现场的视作投标单位本次弃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

   人:黄女士、王先生

     话:15970690601、1585305917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1

1.1

项目名称:宁都赣房城投时代星辰项目广告企划推广代理工作采购

谈判编号:

2

2.1

采购人: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王先生

 话:15970690601、15853059177

3

15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

16.1

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不少于90天

5

17.1

本次谈判活动采用线下开标模式,开标活动当日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必须到开标地点参加本次谈判。各潜在供应商需将谈判响应文件通过线上电子邮箱投递以及线下邮寄两种方式进行投递:

线上方式:供应商需将谈判响应文件盖章扫描压缩并设置密码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358254528@qq.com)。(压缩密码请供应商妥善保管,于开标当日告知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图)

线下方式:供应商需将谈判响应文件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客服部(收件人:黄女士,电话:1597069060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线下邮寄方式时间以供应商寄出纸质版标书时间为准,各供应商需将线下纸质版标书邮寄回执单复印并加盖公章,作为附件与电子版标书一同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至邮箱(358254528@qq.com

注:供应商须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供应商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当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保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文件。

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6

19.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北京时间)

7

23.1

谈判时间:2023年5  31  14   0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

8

25

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

9

31

1、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谈判过程中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此谈判文件是供应商进行方案提报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

3、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谈判的各项活动,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10

32

履约保证金:不设置

二、采购人与供应商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3. 合格供应商

3.1 详见“谈判公告”。

4. 供应商代表

4.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5. 谈判费用

5.1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内容、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第六章  评审标准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谈判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7.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8. 谈判文件的修改

8.1 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8.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谈判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推迟谈判截止时间。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

9.2谈判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谈判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五条)。

1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3. 证明项目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项目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项目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 对满足服务要求的详细说明。

2) 对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指标。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谈判报价

14.1投标报价应是谈判文件所约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以人民币报价。

14.2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报价方式。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14.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中的服务需求计算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服务需求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服务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服务需求有异议,须在开标前3天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服务需求已包含的所有内容。

15. 谈判保证金

15.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

15.2 谈判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转帐;

    2)采购人可以接受其它形式。

15.3 任何未按第15.1和第15.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5.4 在采购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5.5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6. 谈判有效期

16.1 谈判有效期应自谈判之日起,并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7.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本次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版谈判文件为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不分正副本。

17.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谈判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线上电子邮箱投递以及线下邮寄两种方式,

(1)线上方式:供应商需将谈判响应文件盖章扫描压缩并设置密码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358254528@qq.com)。(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下附图)

(2)线下方式:供应商需将谈判响应文件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客服部(收件人:黄女士,电话:1597069060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线下邮寄方式时间以供应商寄出纸质版标书时间为准,各供应商需将线下纸质版标书邮寄回执单复印并加盖公章,作为附件与电子版标书一同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至邮箱(358254528@qq.com

 

注:本次公开谈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以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为主,电子版谈判文件不分正副本、当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保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文件。

18.2 为方便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18.3供应商应将18.1条和18.2条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8.4 内外层信封均应:

封口处有谈判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8.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谈判截止时间

19.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公告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

20. 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0.1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1. 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

21.1 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 谈判小组

22.1本次谈判由采购单位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5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23. 谈判程序

23.1本次谈判活动采用线下开标模式,开标活动当日(2023年  分),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前往开标地点参加本次谈判

23.2采购人、监督部门和采购人查验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身份及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谈判地点。

23.3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谈判内容,并进行初审。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3.4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 未提交谈判响应书;

2) 未提交报价表;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 谈判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5) 谈判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6)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付款方式的;

24.谈判

24.1谈判小组按照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商务上的谈判。

24.2谈判双方可就商务、价格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24.3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4 商务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单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按本人手印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或图片格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未按规定提交最终报价的,则其最终报价无效,按上一轮有效报价进入评审)。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

24.5在谈判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其后一轮报价无效。

24.6当全部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再次进行报价或本次谈判失败。若再次报价仍超出采购预算,谈判小组可宣布本次谈判失败。

24.7谈判开始到中标单位确定后,谈判小组、采购人、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25.评审办法

25.1合理低价成交。若投标单位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则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候选人排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取平均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报价小于平均值85%者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候选人排名。谈判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应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谈判小组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有效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单位进行次报价,直至确定顺序

26. 与谈判小组的接触

26.1从谈判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谈判有关事项与谈判小组接触。

26.2 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授予合同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 谈判小组将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

27.2 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将编制谈判报告并送采购人。

27.3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予以确认,并依据谈判报告的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并通知采购人。

28.公示

28.1 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

28.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29. 成交通知书

29.1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30.2 谈判文件、中标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服务补偿

31.1详见供应商须知。

32.履约保证金

32.1详见供应商须知。

 

 

第3章  合同主要条款

 

 

 

 

 

 

宁都赣房城投时代星辰项目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2023年  

宁都赣房城投时代星辰项目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2023        日,在              签订。

 

   方: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方: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营销策划一事,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如下合同内容达成共识,共同遵守。

1. 合同目的

本合同目的在于明确合同各方在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市场推广和广告代理业务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以促使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市场推广和相关工作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

2.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在如下范围的广告服务:

2.1. 品牌策划与管理服务。

2.2. 有关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广告制作等与广告相关的设计制作服务。

2.3. 整合推广活动的策划与执行管理。

2.4. 对于与制作供应商和其他第三方有关的服务,乙方提供配合服务的。

2.5.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具体工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附件一。

2.6. 经双方协商,乙方提供不超出上述服务范围的服务;但如果发生超出上述服务范围的服务部分,其相关费用需经各方协商后以书面方式另行确认并结算。

3. 服务人员

3.1. 乙方为了认真执行甲方的推广,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将执行专案小组制度,即由乙方组建专门的项目操作小组和服务团队,该项目操作小组专门服务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项目工作。专案小组服务团队构架(含项目操作小组)及相关人员简历由甲方确认后执行;专案小组成员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动,如乙方擅自变动,应该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乙方专案小组人员架构及相关支持人员名单、个人简历见合同附件,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对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作不满意,有权书面提出更换,直至甲方认可为止。

4. 服务期限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为【12】月,自         日起至        日止,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成果调整该服务期限。乙方具体的阶段性服务内容及时间节点安排,但甲方有权随时调整阶段性服务的内容以及时间节点。

5. 工作要求

5.1. 工作流程:甲乙双方约定日常的工作将按照如下流程进行,具体工作流程见合同附件:

5.1.1. 工作下达:甲方工作要求(包括年度计划、项目计划)将以书面或短信形式传达,乙方服务小组成员将以《任务确认单》的形式就该项工作要求、具体内容、时间等进行回复,如甲方对乙方《任务确认单》回复确认无误,则乙方开始进行该项工作。

5.1.2. 确认:乙方根据甲方的《任务确认单》进行后续的执行工作;涉及有关创意、设计制作、媒介计划等的费用支出部分,乙方将事先向甲方提供有关该项工作的估价单,在甲方指定人员书面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后续的执行工作,未经甲方确认的项目,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5.1.3. 修改:如甲方在最终确认稿的基础上还要修改,则乙方将在时间许可范围内努力为甲方争取完成。

5.1.4. 对于上述书面形式的传达、确认和修改,可以邮件的方式,或书面信函经由双方加盖公章或由指定业务授权人员签字的方式认可。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对方提供该合同业务授权人员名单。

5.1.5. 乙方在每一项平面设计稿完成后,填报甲方的“营销物料出品完稿审核表”,经甲方确认通过后,提交书面完稿文件。

5.2. 会议制度:

5.2.1. 乙方须参加甲方召开的如下定期工作会议:

周例行会议、每月执行会议、年度工作回顾会议。

5.2.2. 乙方专案小组须参加甲方召开的周例会、月例会、季度例会等会议。

5.2.3.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工作成果,由甲方对乙方月度工作进行考核,该考核结果,作为绩效月费和基本月费的核定依据(如月度考核低于8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5.3. 文件提交制度:

乙方须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前将该月所有工作过程文件和最终文件整理后,以刻录光盘的形式及文件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验)提交给甲方。

5.4. 工作规范制度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将根据销售计划采用月工作计划和每周工作计划形式进行阶段性提报,进度汇报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确认方可定稿,甲方在媒体规定的最后送稿时限到达之前,有权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广告发布之前,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的打样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并将从第三者获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费及奖励返回给甲方;双方一起或分别与第三者谈判,以任何一方谈成的最优惠价为准。乙方应将媒体提供的折扣证明提交给甲方,并取得甲方的签字确认。

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可供重复修改使用的电子文件)交回甲方。

5.5. 其他

如因突发的热点事件,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在《任务确认单》工作内容以外相关热点事件的设计稿或其他相关工作,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内容提醒甲方进行更正。

6. 合同费用及支付

6.1. 计收费用

计收费用构成:月度服务费+其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的计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他费用仅包含如下费用:

6.1.1. 第三方费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委托其他专业公司或专业人员进行某些专项服务而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应事先书面征得甲方书面授权和同, 包括: 摄影、分色、电分、租图(该图片需经甲方确认)、扫描、印刷、展示品制作、光盘制作及其他甲方确认的广告材料制作的费用;

6.1.2. 关于修图:乙方为甲方承担图片的微调和细小修图工作(具体视实际工作情况而定)已包含在乙方月度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其他精细修图和图片合成等特殊形式的修图,乙方则需要在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第三方费用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6.2. 月度服务费支付方式

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 甲方分别应按下列规定向乙方结算月度服务报酬:

6.2.1. 月度服务费:月度服务费(含税):【    】万/月。

6.2.2. 月度服务费:月度服务费涵盖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从事本合同第2条和合同附件一所列服务的全部报酬。其中基本月服务费原则上为固定费用,甲方将在乙方提交当月项目月度工作成果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其工作进行考核;但若甲方在合同期间的某个月没有业务需求,不需乙方提供服务的,则甲方无需支付相应期限的月度服务费

6.3. 付款方式:

6.3.1. 乙方每月将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6.3.2. 对于月度服务费:甲方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月度工作成果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作为双方结算费用的唯一依据。经过甲方策划及项目营销负责人认可出街的作品方可作为工作成果。当月结款根据报价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结款。每月完成工作量不应少于清单上的数量,否则根据未完成事项数量乘以对应单价进行相应扣款。若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报价清单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核结果经甲方策划及项目营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付款明细清单和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付款明细清单和发票等资料后的  30  内付清该期所有款项。

6.3.3. 对于制作费用和其他第三方费用, 以及有关的杂项费用, 在乙方经甲方确认的情况下,甲方应按下列规定付款:

6.3.3.1.  乙方将于每个月月初就之前一个月已完成的工作向甲方发出请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请款通知书、相关证明文件(如付款明细清单等)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将该等款项付至乙方。但下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6.3.3.2.  如果第三方要求支付预付款,乙方与甲方协商后甲方同意支付的, 乙方将就要求的预付款项向甲方发出请款通知书。甲方应在请款通知书中通知的日期前付清该等款项(乙方应至少提前30天发出请款通知书并提供付款明细清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确保乙方可以在第三方要求的日期前付款。

6.4 发票特殊约定:

6.4.

6.4.1. 次付款前,乙方或第三方应向甲方提供该次付款等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付款资料。

6.4.2. 乙方开具的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    %

6.4.3. 每次付款前乙方及时提供相应的等额发票供甲方查验,如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顺延付款期间无息,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4.4. 若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应按该次付款对应的票面含税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6.4.5. 如合同变更涉及服务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双方应当配合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事宜。

7. 甲方授权准则

7.1. 除非得到甲方授权人以下列方式的在费用方面的授权, 乙方将不投入任何工作和代表甲方发生任何第三方费用:

7.1.1.甲方签字的报价;

7.1.2.经甲方签字的书面报告;

7.1.3. 甲方的书面授权。

7.2. 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授权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之授权,除非该撤销或变更得到了乙方及相关第三方的共同认可或该撤销及变更先于乙方及相关第三方实际履行主要义务前到达乙方及相关第三方。

8. 赔偿

8.1. 若甲方提供的广告的内容或被投放或即将被投放的广告内容中涉及的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对他人构成侵权或违反法律的,则乙方有义务提示甲方进行修改。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因广告内容引发的处罚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因此遭受损失,可就此向乙方要求赔偿。

8.2. 如因乙方的服务或因服务产生的产品对本合同外的第三方造成侵权的,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9. 陈述、保证和承诺

9.1. 甲方和乙方分别陈述并保证:其已依其设立地的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9.2. 乙方陈述并保证:乙方保证合法拥有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资格,并且其已获得所有必需的资格或许可。因乙方主体瑕疵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当双倍赔偿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如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实际赔偿。

9.3. 应乙方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经营资格或许可证书、有关机关对乙方服务所涉及的甲方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以及乙方为进行服务之目的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文件的复印件。

9.4. 乙方须保证其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合同并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9.5. 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的广告服务的合法性。如因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或服务涉及到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则由乙方负责取得,如造成侵权的,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9.6. 乙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不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构成其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争议、诉讼、行政处罚等由乙方负责,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甲方的利益,以便使甲方免于因购买乙方的服务而引起的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

9.7. 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或不具备声明及保证的资格,其余各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

10. 知识产权归属

10.1. 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创作的创意绘图、广告脚本,宣传片、广告片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等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除非乙方对上述项目或资料亦不拥有版权。对于乙方不拥有版权的项目或资料, 如对其版权之使用有任何限制, 乙方应在对其进行使用前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0.2. 乙方需确保使甲方得到其他由第三方制作的资料的版权和其他此类权利。

10.3. 因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商标权、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等第三方法律权利,概由乙方负责取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应就第三方法律权利的取得向甲方作出说明。甲方如认为必要,可要求乙方出示取得有关第三方法律权利的证明。

10.4. 权利瑕疵担保条款: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及乙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 保密

11.1. 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甲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度、管理流程、房地产项目开发信息、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产品策略、营销方案、定价政策、招投标文件、合同、函件、图纸、会议纪要、甲方掌握的竞争对手信息与行业信息等技术、商业和经营管理等信息,以及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商业和经营管理等信息,除非在公众能通过合法途径公开获取,或者甲方在特定书面声明属于公开信息或非保密信息,否则均当然地属于甲方的保密信息;

11.2. 乙方履行本协议而完成的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亦属于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同意许可,乙方不得将前述项目成果或资料在其他项目中使用;

11.3. 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对所知悉的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信息扩散。除非经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在本协议业务范围之外的任何目的使用;

11.4. 若乙方违反上述条例,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并需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乙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

12. 乙方的责任限制

因非乙方过错和过失所产生的损失,乙方均不承担。但乙方应配合协调工作。

13. 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及相关权利、义务。

14. 违约责任

14.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甲方并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4.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撤换附件二中所列乙方专案服务小组人员的;

14.1.2违反本合同第5条第2、3项的;

14.1.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0、11条的;

14.1.4甲方对乙方进行月度服务评估,乙方累计三个月评估结果不合格的;

14.1.5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14.1.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经甲方提出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改正的。

14.2.乙方发布涉及甲方的新闻、报道、图片及其他信息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发布/转载有损甲方商誉或对甲方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如乙方违反本约定,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承担不低于本合同累计已付价款的20%且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5.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5.1. 若遇甲方项目的停建或延建,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本合同解除,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并支付乙方相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5.2. 甲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事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取消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该等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量结算服务费,除此以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因为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的发生且该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时不可能预知,该等事件的发生且是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该等事件或其结果,致使该方不能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方的延迟或未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行为应予免责。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战争、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因素和事件。

16.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合同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以及由权威机构签署的有效证明文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16.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在乙方没有恢复至正常状态的前提下,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服务商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已持续1个月,合同任何一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

17. 适用法律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订。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 争议的解决

18.1. 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8.2. 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且无法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起诉。

19. 合同的生效

1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9.2.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中对乙方工作要求、服务内容、工作进度、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详细阐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 其他

根据本合同规定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联系均应采用书面方式,经专人递送、传真、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服务送至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电话号码为:【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以快递邮件、挂号信形式发出的,在该通知投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视为送达;以专人送递的,则一经实际签收即视为送达。

20.1. 乙方之联系资料如有更改,包括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资料、联系人员等,应在更改后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乙方变动地址后未告知甲方变更联系地址及方式的,则甲方向原地址发出的通知经过前款规定时间后即视为送达。

20.2. 本合同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内容

 

详见《报价表》

附件二:服务团队架构及相关人员简历

 

服务成员结构

职位

姓名

个人简介

策略总监

 

 

策划经理

 

 

创意

 

 

设计

 

 

文案

 

 

客户经理

 

 

 

 

 

 

附件三:营销出品品质控制流程图

 

 

 

第四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单位(公章)

 

   

1. 谈判响应书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通过谈判项目的谈判公告(谈判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服务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7.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2.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事项名称

单价(元)

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备注

1

短视频宣传

 

平均每周不少于3个视频宣传,视频不低于15秒
每月不少于12个,具体数量以据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12

 

日常热销、砸金蛋、创意视频等;

2

单图(含配文)

 

平均每周不少于5张
每个月不少于20张,具体数量以据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20

单图(含配文)

出品质量由项目策划,营销总把关。结算数量为符合出街要求的数量。

3

微信公众号/自媒体

 

平均每周不少于2篇软文
每月不少于8篇软文,具体数量以据项目实际需求为准。且包含所有微信公众号/自媒体运营服务。

8

 

4

月度/季度/年度营销策略方案

 

月度/季度/年度撰写营销策略方案并进行提报沟通

1

 

每月一份月报,每季度初一份季度,年底一份年报 

5

节点营销策略方案

 

加推或其他重大节点配合甲方撰写相关报告及相关设计

1

 

 

6

活动、包装、广告物料设计画面

 

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活动、包装、广告物料设计,预计每月5项工作,具体数量以据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5

 

所有画面都包含文案

7

 

 

月费合计(不含税)

 

 

 

 

8

 

 

12个月费用合计(不含税)

 

 

 

 

9

 

 

税点(6%)

 

 

 

 

10

 

 

含税合计

 

 

 

 

注: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18.2条的规定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也应附有此表。税点统一为6%。当月结款根据报价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结款。每月完成工作量不应少于清单上的数量,否则根据未完成事项数量乘以对应单价进行相应扣款。若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报价清单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3.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谈判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注:商务条款包括服务周期、付款方式、服务(交付)地点、服务质量等内容。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4.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5)、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5.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附后); 

5-6.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附后);

5-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5-8.投标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5-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必需的设备。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5-6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5-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       (盖章)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5-8投标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5-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须在近二年内(2021年1月1日后)至少有过一个可售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及两个可售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的企划推广业绩;(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合同中须注明可售面积等相关信息,若该合同中无此项信息数据的,则需提供其他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

②投标人须有连续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良好经营证明(提供财报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1、 采购需求

1、商务要求

1.1服务周期:12个月;

1.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1.3服务(交付)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注:上述商务要求条款,潜在供应商必须将全部条款填入第四章商务偏离表中,且全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第六章  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供应商必须具有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推广咨询等相关营业范围或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在近二年内(2021年1月1日后)至少有过一个可售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及两个可售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的企划推广业绩。②投标人须有连续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良好经营证明(财报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二、符合性审查

1、满足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

2、投标有效期须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3、须按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五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

5、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响应必须与事实相符,不得有虚假投标;

6、不得提交可调整报价;

7、不得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须满足谈判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要求。

9、须满足谈判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10、须满足谈判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的服务要求。

三、评审标准

()、谈判安排

1.1谈判小组:本次谈判由采购单位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5人及以上单数。

1.2评标步骤: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谈判内容,并进行初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3谈判:

1.3.1谈判小组按照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

1.3.2谈判双方可就商务、价格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1.3.3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

1.3.4商务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

1.3.5在谈判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响应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其后一轮报价无效。

1.3.6谈判开始到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谈判小组、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谈判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1.4 谈判文件的修正: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5 成交原则:合理低价成交。若投标单位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则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候选人排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取平均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报价小于平均值85%者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候选人排名。谈判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应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谈判小组根据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1.6 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7 采购代理单位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